轉載: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04年單親培力計畫 第一階段申請辦法


一、目的:
鼓勵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的單親父母再度進修就學,提升專業知能,促進就業能力,增加社會競爭力,進而獨立自主,自立脫貧。  

二、主辦單位:
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(以下簡稱本署)  

三、承辦單位:
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  

四、補助內容:
補助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的單親父母就讀大專校院及高中(職)學費、學雜費與學分費,及於修業年限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18歲以下身心障礙子女臨時托育費,鼓勵其取得學位。  

五、申請時間:
104年第一階段(103學年度下學期):104年2月24日至104年3月25日止(郵戳為憑,請於申請時間內送件)  

六、聯絡人:
如有相關問題,請洽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,
連絡人及連絡電話:謝小姐 02-2321-2100  # 132

♦  更多資訊,請詳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官網